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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
作者:管理员2017年09月06日点击数:16421

各科(室)、中心及全体职工:

在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工作组认真准备,起草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意见稿)》。此方案严格按照院组织人事处2017815日下发《关于新一轮第二次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控制数的通知》要求,同时结合我所实际,并学习借鉴了其他兄弟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拟定。现下发给大家,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若有修改意见,请书面于201798日(星期五)下午3:00前反馈至所科管科邮箱中(swskg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

201796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

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

(意见稿)

 

根据《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下达新一轮第二次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控制数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该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岗位设置及聘任范围

(一)岗位设置:根据院组织人事处下发的《关于下达新一轮第二次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控制数的通知》要求,院下达给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生物所”)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数是:副高级37个(其中五级9个,六级14个,七级14个)、中级26个(其中八级8个,九级10个,十级8个),初职(十一级至十三级)由本所按资格人数及聘任条件进行聘任。

(二)聘任范围:取得研究员任职资格,但院未聘任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副高级及以下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原则

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

(四)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按岗聘任、以岗定薪的原则。

(五)在院下达的各类岗位控制范围内分级、分类,逐级聘任的原则。

(六)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的方法,兼顾现状,注重发展,正确处理好稳定和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七)统筹兼顾(各学科、研究中心、科、室协调平衡;生物所界定的四类人员协调发展),考用结合的原则。

(八)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原则。

(九)实行回避原则。聘任领导小组会上,若成员是拟聘对象,或与拟受聘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三、岗位聘期

本次岗位聘任期原则上为3年,从单位同意聘任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之日起算。本次岗位聘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年限计算至2017831日,足年足月计算。

四、聘任条件及方法

依据《云南省农业科学院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云农院发〔201516号),同时结合我所实际制定相应岗位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五级至十级岗位的人员采用计分式的竞聘上岗办法,分值高的优先聘任,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以任职资格长的优先聘任,若前两者均相同的,则以工龄长的优先聘任。

(一)聘任办法

1、聘任方式为竞争上岗,择优选聘,若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岗。

2、逐级聘任,同一层级(如副高职层级、中职层级等,下同)内不得跳聘;同一层级岗位中,在低一级岗位上聘任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能聘任到高一级岗位,除非有突出业绩或特殊贡献的,即达到或超过该级岗位聘任条件,方能申请聘任。

3、原已聘任上岗人员,若本人不愿再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且在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原则上续聘原职级岗位。

4、取得高一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若在择优聘任中未能聘任上对应岗位的,原则上优先聘任在下一层次聘任原岗位后剩余岗位的最高岗位级别上。

5、统筹兼顾,每个等级的人员聘用需兼顾科技创新岗位人员,科技支撑保障岗位人员、成果转化岗位人员、管理与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各类人员在每个等级的聘用中均应占有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原则为科技创新岗位人员和科技支撑保障岗位人员占70%,成果转化岗位人员和管理与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占30%(参照省、院指导意见并结合我所各类人员的具体人数计算得出的比例,其中生物所22个研究员不含在此次聘任范围内)。

6、符合聘任条件的,年龄在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实行优先聘任上岗。

7、符合聘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省、院扶贫下达指标任务且被选派到扶贫地点驻点工作1年以上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实行优先聘任。

(二)计分方法

1、工龄计分:工龄每一年计0.5分,工龄计算标准统一为“(2017 -参加工作年份)+1”。

2、任职资格计分:按取得最高任职资格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计3分(足年足月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同职级变更序列的,变更前取得相近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可连续计算。

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计分:聘任现任岗位等级任职以来,年度履职考核为院级“优秀”等次的,每次计2分,年度履职考核为“所先进或所优秀”的,每次计1分。

4、荣誉称号计分:按取得最高任职资格以来,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次计6分,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每次计4分,地厅级和院级荣誉称号每次计2分,获得所级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分。

5、“双肩挑”人员计分:所级领导(不分正副职,含党群部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履职一年计3分,按实际任职年限累计计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所二级部门负责人(不分正副职,含党群部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履职一年计2分,按实际任职年限累计计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

6、特殊人才计分:取得最高任职资格以来,入选省级学术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或创新人才的计4分。

7、特殊任务计分: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省、院扶贫下达指标任务且被选派到扶贫地点驻点工作半年以上但不足1年的加2分,满1年的加4分。

8、主要业绩(成果)计分:

自个人取得最高任职资格以来且获得以下各类科技成果的,逐一计分。

1)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并在有效排名内的计5分,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并在有效排名内的计4分,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并在有效排名内的计3分。

2)生物所作为第一主持单位,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新增1项计4分;新增主持省部级项目的主持人,新增1项计3分;新增主持地市级项目的主持人,新增1项计2分。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文章一篇计3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文章一篇计2分。

4)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证书并且排名第一的计2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且排名第一的计1分。

5)出版专著且为主编计4分,副主编的计3分。

6)获得标准且排名第一的计3分。

7)获得品种权且排名第一的计3分,排名第二的计2分。

8)新增国家级新品种审定,排名第一计4分;新增国家级新品种登记/鉴定,排名第一计3分;新增省级新品种审定,排名第一计3分;新增省级新品种登记,排名第一计2分。

   五、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含自评分)》,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成果、论文等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复核

由所科管科和所办公室共同负责审核申报人的业绩、资历等材料并汇总相关信息并对其自评分复核。其中,各类项目、成果、论文等由科管科负责审核把关;工作年限、资格时间、年度考核优秀、各类荣誉称号、双肩挑等由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

(三)提出拟聘任人选建议名单

由所办公室和科管科根据聘任办法及计分条件综合汇总。然后根据各类岗位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提出拟聘任人选建议名单。

(四)审定结果

拟聘任人选名单报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岗位职数,按照审定名单择优聘任,确定拟聘任人选。

(五)公示结果

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职工监督。

(六)上报审批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所办公室将聘任情况报院组织人事处和省人社厅进行审核认定,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经生物所党政班子于2017823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成立生物所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所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所级领导班子成员共同组成。

      长:张仲凯

常务副组长:刘关所

    长:曾亚文(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员:程在全、丁铭、施丽萍、许明辉、赵永昌、董家红、周晓罡、柯学、蔡青、张恩来

聘任具体工作由所科管科、党政办共同负责完成。

七、相关要求

1、本方案将在全所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提请所职代会研究讨论,最后由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本方案具体由科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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