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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计划
作者:管理员2017年11月01日点击数:23073
为加强我所对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博、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认真遵守“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我所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师生共同遵照执行。
一、 成立所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科研管理科。
负责人:程在全
成 员:丁 铭 余腾琼 李娥贤
电 话:5144977
管理职能:
1、协助所领导研究制定研究生培养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并协助云大和农大相关培养点完成研究生招生工作。
2、研究生实验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与云大、农大研究生部(处)、硕博士培养点的联系和沟通。
4、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对研究生导师的要求
1、研究生导师需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的研究领域符合云大、云南农大研究生专业方向,有科研项目和经费。
2、研究生导师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学术造诣符合相应院校导师资格条件。
3、已被聘为导师的科技人员,请填表交本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4、新申请作为研究生导师,请于每年1月份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推荐后,填写学校的“导师资格申请表”,交到学校遴选上之后,复印一份交本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5、已被聘为导师的科技人员,请于每年3月底提出本年度拟新招收的研究生人数计划,有特别要求请同时提出,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6、由本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与学校培养点负责人共同根据情况,确定本单位当年拟招收的研究生人数。在网上介绍导师专业情况。向研究生新生推荐介绍导师,向导师推荐介绍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对研究生的要求
1、研究生除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之外,还应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研究生的选题研究应符合本单位尤其是导师的科研范围和方向。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文章数量和质量遵守学校的规定,一旦发表高档次文章或获得专利、科技成果,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将获得表彰和奖励,奖励办法与本单位论著、成果、专利的奖励相同。
4、知识产权归属:在本单位开展研究取得的一切成果,包括论著、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本单位。发表论著时学校可以作为第一排名单位,本单位拟作为第二排名单位,第一作者可以是研究生,但通讯作者必须是导师,从而使论著的知识产权归本单位。申报专利、科技成果,必须以本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导师作为第一或主要完成人,知识产权归本单位所有。
5、研究生在第二、三年级时,每学期至少一次在研究室或全所范围作学术交流(报告),锻炼演讲能力、表达能力,达到信息交流、知识共享、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6、研究生应热爱本单位,积极参加本单位的学术活动和其它公益活动,树新风,知荣耻,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
7、成立研究生组织:研究生不论来自哪个学校,均按年级划分为年级班,推出班委会及班长各一名,负责同级研究生的日常事务和相关活动。各导师可以根据情况,在自己指导的研究生中确定小组长。小组长职责:负责联系研究生,收集建议和意见,负责传达院所相关精神、通知,反映学生思想、工作情况。
8、研究生毕业时,交2本学位论文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一本作为资料用于存档,一本保存在阅览室提供阅览。
9、研究生毕业时,应把毕业分配去向、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情况填写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生物所研究生学术活动安排意见
1、生物所硕士导师和有关老师专题报告学术活动
每年3月份到12月份,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上午,由一位导师主讲。参加人员:研究生、导师、生物所科技人员。学术报告内容以生物技术有关领域的发展动态为主。
2、生物所硕士研究生专题报告学术活动
每年4月份和11月份,每月的第二个周六上午,以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数名为主讲,每位报告30分钟,讨论5分钟,参加人员:研究生、硕士导师、生物所科技人员。
3、各导师根据情况,以研究室为单位适时安排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与讨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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